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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率上限突降,网贷股票却涨了,是谁看错了方向?

知识财经 知识财经 更新时间:2024-04-10 00:40

上周五,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,从24~36%的两线三区变成简单直接,超过15.4%就是非法。

民间借贷何去何从

非银贷款机构、企业真的 “慌了”

这个利率上线下降幅度很大,一时间引发行业震动。因为15.4%如果用金融行业通常的IRR口径,别说是民间借贷,连信用卡也能戴上高利贷的帽子。

一时间,P2P贷后管理机构,小贷公司,担保公司、网贷公司都慌了,甚至是银行的信用卡部门也纷纷紧急研究形势,准备应对巨变。

非银行借贷机构大多数的费率区间都在24~36%之间,之前好不容易降到36%红线之下,如果降到24%,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,真要是余额口径降到15.4%以下,那肯定就凉凉了。

所以,对这些公司而言,唯有祈祷,能不能将这个15.4%解读为本金的计算口径,这样相当于余额口径是26.5%左右,还有一线生机。


投资人和市场的理解似乎 “反了”

“15.4%是本金口径”,这个想法其实是很有些合理性的,也是很多人理解,发布会上也有这个期初本金为基准的表述,至少我们了解到不少投资人是这样想的。最高法一公布,中资互联网金融股票13家有10家上涨,投资人的理解是26.5%左右,安全且合理,利空出尽了。

你看,同样余额口径下,金融机构不准超过24%,民间借贷从36%压到26.5%,是不是各自都很合理。完美。

可惜,这可能是一厢情愿。


走出困境,或许这样解读就 “对了”

现实是:按照司法实践,用余额口径,即“内部收益率”口径下的15.4%作为利率上限,应该是明确且不可挑战的。

如果原来法律保护24%,现在保护26.5%,这哪里还是下降呢?

可是这样的话,断崖式下降影响又太大了。左右为难,似乎只有一种方式,那就是对两类收费作区别定义。

具体来说:

无抵押贷款依赖个人信用,根据信用风险高低来定价,这个定价包含利息和各种费用,不管你包装成什么服务费,其实都是属于利息。

但是“增信费用”不同,顾名思义,它是帮助原本个人信用不够好,信用风险定价超过了利率上限的人能借到钱,由借款人自愿购买一份担保或者保险,多付出些成本,转移风险,借到资金。这个保险/担保是个独立的金融产品,银保监对保险,金融局对担保本来也有独立的定价监管。

这个收费不应该计算在利息当中,不应该算在15.4%的限价里。

只要监管强行规范申请借款流程中的提示要求,告知程度,大家信息对等,愿买愿卖,就不会有问题。其实,保险产品购买流程当中,这种强行的提示、记录的要求很成熟,完全可以借鉴。

或许只有这样,才能明明白白激励个人改善信用记录,引导全社会珍惜个人信用。更重要的是,可以让那些现实中借不到钱的小微企业能有自愿、透明且合理的方式去融资。

而不是在“何不食肉糜?”的疑问中吐血而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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